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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关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

杭州中院 2022-03-31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杭州中院以此为依据,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将一年来的实践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了《关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


该指引共29条,一是明确了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的原则。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高效便捷执行、强化执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等。二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执行实践作进一步的细化。如第5条“严格规范财产保全顺序”、第9条“严禁超标的查封”、第10条“保障查封财产使用处分权能”、第11条“充分发挥查封财产融资功能”、第12条“准许查封财产置换”、第16条“缩短处置财产周期”、第21条“设置信用惩戒宽限期”、第23条“加快执行案款发放”等。三是融入了杭州法院的特色做法。如第3条“全面实行执前督促履行”、第6条“保调结合以保促调”、第13条“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第15条“建立‘四预’执行惩戒预警机制”、第22条“实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等。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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